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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其三》原文及翻译

时间: 李金 文言文

学习关于《狼三则·其三》的文言文,选自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第三则主要是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屠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夫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突出狼的贪婪。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狼三则·其三》原文及翻译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狼三则·其三》原文及翻译

《狼三则·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翻译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注释

1、暮:傍晚。

2、夜耕:夜晚替人耕田,打短工的。

3、为(wèi):被。

4、遗(yí):留下。

5、伏(fú):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6、去:离开。

7、盈:超过。

8、负:背。

9、行室(xíng shì):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

创作背景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1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和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淄博)人。早岁即有文名,深为施闰章、王士禛所重。屡应省试,皆落第,年七十一岁始成贡生。除中年一度作幕于宝应,居乡以塾师终老。家境贫困,接触底层人民生活。能诗文,善作俚曲。曾以数十年时间,写成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并不断修改增补。其书运用唐传奇小说文体,通过谈狐说鬼方式,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多所批判。著有《聊斋文集》、《聊斋诗集》、《聊斋俚曲》及关于农业、医药等通俗读物多种。还有文集13卷400多篇,诗集8卷900多篇,词1卷100多阕,以及俚曲14种、戏3部、杂著5种。 "聊斋"是作者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共491篇,多为鬼狐故事,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

主要作品

除《聊斋志异》(包括崂山道士、小青、画皮等)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计有文集13卷,400余篇;诗集6卷,1000余首;词1卷,100余阕;戏本3出(考词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俚曲14种(墙头记、姑妇曲、慈悲曲、寒森曲、翻魇殃、琴瑟乐、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以及《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伤寒药性赋》、《草木传》等多种杂著,总近200万言。还有《狼》、《山市》、《口技》被选入人教版七年级课文。

蒲松龄的座右铭: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郭沫若对其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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