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
写读书笔记可以更好地整理和积累知识,建立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吗?这里为大家分享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快来学习吧!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1
QQ糖吃过么?小小的,黏黏的,嚼在牙间弹弹的。似乎很难将他嚼烂,但最终还是要将他吞下肚去,觉出他的那股味道。
近一个世纪前,就有一个中国人首先品尝了一颗QQ糖。他蹙额凭轩,远望亭台市街。却见人们虽满脸堆笑,却隐隐一派阴鸷之相。他用嘴角勾勒出一个苦涩的弧度,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坚毅而炽烈的光芒。他便是鲁迅,这个审视着身处世界的战士,这个咀嚼着QQ糖的作家。他决定在他的书中记录这粒QQ糖被吞噬消化的过程,于是写下了四个字:阿Q正传。
阿Q,确实很Q,很弹牙。在小说中,他卑怯、欺软怕硬:遇到人高马大的王胡,与之打架力气不敌,便称“君子动口不动手”;碰到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尼姑,就油嘴滑舌上下其手大肆轻薄。他善于投机,是个“真小人”:起初痛恨革命,可看到赵太爷父子盘辫子闹革命后,就眼热心痒地做起了革命党,其实对其一无所知。他夸大、有“自尊癖”:虽只是个极小极卑微的人物,却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就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也不免暗地里冷嘲热讽之。他有一套自己的“精神胜利法”:与人打架吃了亏,就如是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老子。”
鲁迅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似乎是觉得这粒QQ糖很是弹牙,再口间弥散的滋味也很是糟糕。总之,是那么的难以下咽。
可是一粒翻滚在旧中国封建社会中的QQ糖,就算再Q,也终难逃脱被毁灭的命运。在滚滚封建社会的洪流中,阿Q被那黑色腥臭的脓液悄无声息地吞噬了。可悲的是,直到他死,仍旧没弄清自身的处境,仍旧一厢情愿地桎梧自己所筑的精神乐园里。兴许只有在回忆到路边杂沓人群眼睛里冰冷漠然的神情时,才会拾捡到一丝对自己潦倒浑噩半世的怜悯与哀伤吧。
鲁迅咀嚼着,咀嚼着。这位战士也知道,类似于自己创作的阿Q,又何止这一个?放眼彼世,纷纷乱道,苍苍天地,可怜何处无阿Q?这些“夸大狂”、“色情狂”、“卫道精神论者”、“麻木不仁者”与“投机卑怯者”,太多太多,充溢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洋人洋枪洋科技面前苟延残喘、瞠目结舌;在熟人朋友街坊面前胡吹大气、唯我独尊。阿Q时代啊,血蒙蒙的阿Q时代啊!难道非等到女人们的双双脚被裹成“三寸金莲”,等到红鼻头白面皮的异族和留着小胡子的岛国渔夫在国土上烧杀劫掠后才能停止那可笑的“精神胜利法”吗?也许,鲁迅同道们正在渴求、在憧憬:那方正义的红何时得燎旺大地九洲,那片先进的黄何时能团结南北大江。他们勇敢地提着心中的那盏灯,舔舐着心中的食粮与梦想,继续作战。
一粒小小的“QQ糖”,也能咀嚼出一个时代的味道,关键在于,是将它提炼,还是任其霉烂。但我坚信,如今的中国,莫说是小小的“制糖工艺”,就是制造智能手机、超薄电视,乃至于火箭飞机,也是小菜一碟。那些昔日的“异族”们,用今年春晚赵本山小品中的话说:“美国人不也找咱借钱来了吗”。至于“制人工艺”么,那被吞噬在深渊的阿Q,只能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
我坚信!我坚信!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2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3
看完鲁迅的《阿Q正传》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到底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是对阿Q人格的否定,还是对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这一现象进行同情呢?也许三者都有吧!
今天,我想谈谈阿Q的“精神胜利法”到底应不应该有,当读完这篇文章后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是赢的的“精神胜利法”了,在很多人看来一定觉得这个想法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阿Q没有这种想法呢!我们可以来猜想一下,他是否能活得下去! 那个年代是被封建旧社会毒害的年代。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逃避现实,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来,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很惨的吧!
但是,阿Q为什么会觉得很好呢?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对他提出什么质疑,就是因为在那个时代阿Q不用上学,老板也不要求你的精神思想怎么样,只要有力气干活就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的欺负和__,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就是这样他愈陷愈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现在,我用__来概括我心目中的阿Q:一,可怜;阿Q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长期在土谷祠里落脚,阿Q也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工作就是给别人做短工,割麦、舂米等一些体力活。
二,欠打;没事总是惹别人,自以为比别人强,比别人了不起。没事去惹正在抓虱子的王胡,没有别人抓的多,没有别人咬的响就骂王胡,可想而知,最后被王胡打的要死!不过,他最后还是用精神胜利法胜利了!
三,梦想;阿Q他有梦想吗?不敢说,他是真有,还只是一时冲动做的一些事情,但对于他努力的生活,敢于做梦,我就给了他这个词梦想,他捏了小尼姑的脸以后,便开始梦想自己应该有个女人,然后,就跑去对吴妈说想和她困觉,当然,他又被打了一顿,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他上了城,带回来许多衣服和小饰品也卖了不少钱!不是说他这样是有梦想,我想他进城一定还是想谋生的,所以,觉得他还是有梦想的!
在如今,我觉得有一点还是挺阿Q的,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有钱的人就像阿Q要任劳任怨,还要成为老板的出气筒,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就是需要精神胜利法,要不然你就会觉得活的很累,会认为社会对自己很不公平!
从文章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是批判这种精神的,他希望人们能够勇敢的生活,而不是像阿Q那样遇见困难就躲!这也是鲁迅先生表达观点的独到之处用一个传记,用一个人们都不太记得的人来激发大家的思想…精神胜利法是不能占据人们思想的!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4
《阿Q正传》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小说,文中他写入了阿Q的动作,语言,神态表情以及心理描述,使我身临其境。
《阿Q正传》一共九章,写了阿Q的变化。第一章“序”交代了为给阿Q作传的原因,概括了阿Q的身世和此刻的处境;第二章和第三章重点描述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利用别人的痛苦来表现自我的胜利,表现了他妄自尊大,自欺欺人,畏强凌弱和十足的奴相;最终写了辛亥革命波及未庄以后,阿Q自发神往革命的愿望和行动,以及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已后,他对辛亥革命的极度失望,反动派窃取革命果实,阿Q被杀的悲惨结局。
透过阿Q的故事,我能够看出当时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精神愚昧。阿Q的爱国,一心向着革命的心使我深受感动,我要向他学习。
阿Q的生活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的辛劳,痛苦。人们都不爱国,都成了假洋鬼子,里通外国,成了奸细。
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可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我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祠里落脚,然后务必强迫理解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十分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能够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可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就应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我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提高。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5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每逢揪住他黄辫子的时候,人就先对他说:“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阿Q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地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6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7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阿Q正传》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8
《阿q正传》读书笔记10篇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阿q正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阿Q正传》读书笔记[200]
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
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
《阿q正传》读书笔记范文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
作者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罗曼·罗兰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读书笔记范文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就像麻醉药,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读《阿Q正传》后感
看了阿Q的故事后,我深切地体会到,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在旧社会生活的困难,当我看完了这本《阿Q正传》,我总在想:阿Q的身世到底是怎样?是阔得不得了?还是和他现在这样,一天到晚,只要干完活,就一定是无所事事?
像阿Q这样乐观的人,在旧社会,是不是很多?还是一个比一个悲观?阿Q这种性格,让我自悔不如,要是我能交许多朋友,每天快乐地玩,该做什么做什么,这样的我,才是最好的!只要我能把握时间,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什么我在什么时间可以完成,我一定不会经常反感爸爸,而爸爸也不会说我为什么不完成作业等等的话,不再唠唠叨叨地烦着我。
阿Q的生活,我发现,现代的人从不会过这种生活,每天干完活,上街逛一逛,凑凑热闹,招惹一些人来戏弄他,打他。还参加一些政府反对的事,加入革命党,使得他最后被政府枪毙,还让人说他坏。我想问,现在,还会有人要这样做吗?
最后,我还想知道,在鲁迅先生的笔下的中国人被他贬得一文不值,可他也是中国人啊,难道,鲁迅的文章,中间还有别的用意吗?
《阿Q正传》读书笔记[400]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阿Q正传》读书笔记[400]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
但这有点被压迫者的报复思想,阿Q对革命并不了解。当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时,阿Q还只是阿Q,留给他的是悲惨的结局,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农民急切的要求地位,而革命不深入农民是无法成功的。
读《阿Q正传》有感
这本书在好久之前就读过了,文中阿Q这一人物一直印在我的脑海。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是一个雇农,只靠打工度日。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进行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被别人打时,他说:“是儿子打老子”,用这种方式自我麻痹。
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家,享有名声、地位——但他在人们心中永远是卑微的、微不足道的。《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的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社会地位低下,受压迫受剥削,被侮辱被损害,生活十分悲惨。他身上有农民的优点——“真能干”。他身上又有农民的弱点:主观、愚蠢、封建。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的那个时代了,但阿Q的“精神胜利法”依然被现在的人使用着。依然像阿Q一样自己麻痹自己,逃避困难。
阿Q精神虽然可笑又顽固,但不能不说,它依然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阿q正传》读书笔记范文
阿q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永远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总是“胜利”。阿q是给别人做短工的,地位不高,而且总是惹到那些闲人,自然就少不了一顿打。那些人揪住他的衣领,在墙上磕上几个响头,不到十秒,阿q自己反倒这样想:“现在的世道,还有儿子打老子的……”然后便乐呵呵地走了。这就是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无疑是狂妄自大、自欺欺人。阿q的得意之态、愚蠢愚昧在“精神胜利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阿q更可笑,也更可悲的是他竟然和王胡比丑,比不过了还生气,这充分说明了阿q的生活无聊到了极点。从被人欺负后的反抗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阿q已经麻木了,这无不使人感到可悲与可怜。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9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10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十分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仅与赵太爷迥然不一样,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就应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就应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期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11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12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能够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我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
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我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十分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但是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透过自我打自我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我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扬起拳头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轻保这些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一样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我,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述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透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杯具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杯具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齐,组合得十分成功。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就应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怎么写篇13
鲁迅先生喜欢嬉笑怒骂,讽刺是他常用的写作武器。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刻薄的人。他的嘲讽用在那些不识时务的政治家身上比较贴切,而用在那些本应在世间受到怜悯的可怜儿身上就不尽人情了。看看鲁迅先生写的每个章节的标题:优胜纪略,恋爱的悲剧,从中兴到末路,大团圆……让人看了只能赶到无奈而又无力的微笑。
他是一件工具,在家务繁忙的时候,人们才会想起他的存在,他是一个被人遗忘在角落的社会最底层人物,他很可怜,但又不至于让人们对他像对祥林嫂那般产生怜悯,因为他也有可恨的一面。他虽然会迫于生计去做短工,但也是得过且过,对于与他的命运那样悲惨或比她更不幸的人们他采取的是其它人对他采取的态度――侮辱、欺凌,是个典型的流氓混混,其实在我看来阿Q是未庄所有人的缩影,又或者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愚昧无知,阶级思想严重,没有人权意识,具有嘲笑别人的不幸从而达到自身心理平衡的精神胜利。但这又怪得了谁呢?当时的人们都没有知识或思想上的觉悟作为武器,来抵御压迫。
他是一个小丑,在人们空虚到百般无聊的时候,便去招惹他,将他仅有的自尊心都踩在了脚底下。俗话说,狗急也还会跳墙。阿Q被羞辱后本能地与别人打了起来。他打不过而他也终究不是勇士,受了一肚子气最后还是自取其辱。但他只是在形式上失败了,在精神上,他还是个胜利者,以他的想法是: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样一句话就能让他心满意足地离开。
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人,因为小事丢了工作,赔了自己所有的家当,唯唯诺诺地受摆布,受压迫,还能麻木到将变卖家当所剩的几文钱拿去若无其事地喝酒。我真怀疑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灵魂!他除了本能地吃、喝、拉、撒外,过的日子都是糊里糊涂,后来,他到城里作了贼,偷了小东西回到未庄,身价就一下子涨了不少,但好景不长,因为参加了“革命”被捕,成了杀鸡儆猴的替罪羊。但鲁迅先生终究是睿智的,他将阿Q的愚昧借着去杀头又深刻地,血淋淋地刻画了一番。最精彩莫过于文章最后两段,将民众的麻木地平淡描述了一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