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
读书笔记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书籍或文章的思想内涵、文化背景等。好的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1
《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从小学就开始看,早已经看过四五遍了,对书中的情节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今年暑假,刚高考完的我在无聊的暑假生活中又把它从柜子深处翻出来,重新细细品读了一遍。
或许经典好书就是这样吧,每看一遍,都能给人不同的感觉;每看一遍,都能从书中发现新的东西;每看一遍,总是会有新的感悟。高考结束,自己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生活的环境发生了改变,这一切的一切都导致了我心境的不同,等我再次翻开这套尘封许久的系列丛书,我发现,这一次的阅读,和之前的每一次都不一样,明明是一样的书一样的情节,再看的时候却已经是另一种心情。以前看哈利波特,看的是让人心驰神往的魔法世界,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出乎意料的人物结局,动人心弦的亲情友情……而如今再看,我更加习惯于去深思每个情节背后的逻辑与内涵。
主人公哈利波特,命中注定的救世英雄,从哪一刻开始,书中最具智慧的人——邓布利多教授,就知道了他是命中注定的救世主?是那个可以打败天下无敌伏地魔的人呢?我想应该就是从哈利波特展现出他非凡勇气的那一刻开始吧!当很多厉害的巫师都对伏地魔讳莫如深,而刚满十岁的哈利却轻描淡写毫不畏惧的叫出他的名字的时候;当他只身前往禁林,独自面对珍奇猛兽的时候;当他逃亡在外,逃脱无数伏地魔爪牙的追捕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勇气,不是无知的莽撞,不是感情用事的冲动,而是是一种真正的勇敢,这种勇敢是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知道可能的结果是什么,知道再往前一步不是天堂就是地狱。
这是我理解的哈利波特的勇气,也是我所缺少的勇气。对于我来说,生活中或许没有决定会涉及生死的重量,救世的意义,但这种勇气却给我在周围的人都随大流的时候,敢于做自己的力量,给我在周围人对生活中不公平的小事一言不发的时候,为弱小者发声的力量;给我当面对新事物别人踌躇不前时,尝试的力量……没有这种勇气,哈利波特不再是哈利波特,他失去了做盖世英雄的机会,而平凡的我,失去了这种勇气,依然是一个平凡的我,我也不在拥有成功的机遇。
矿大校训中的求是创新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能力,是我们每个矿大人都要有的素养,在这里与君共勉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2
《哈利·波特与密室》的读书笔记
这是小哈利在霍格沃茨的第二年,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哈利·波特又回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继续学习魔法,但是刚到学校不久,怪事就发生了,学校中的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其中还有哈利和罗恩的好朋友赫敏。为了弄清这一切他们差一点丧了命,终于他们了解到了,原来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是四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其中三位魔法师关系处得很好,只有一位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该招收纯血统的学生(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同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但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传说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位魔法师叫萨拉查·斯莱特林。这密室之门只有它的继承人才能打开,现在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萨拉查·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回来了,所以只有战胜蛇怪和他的继承人,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打败了继承人——汤姆·里德尔(也就是伏地魔)。学校又恢复到了平静,哈利又平安地度过了一个学年。
这个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科幻色彩,也告诫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不过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勇敢能战胜一切。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3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4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觉得非常好看。
哈利波特系列的主要人物是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哈利波特非常勇敢;赫敏非常聪明;罗恩下象棋很厉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好朋友赫敏、罗恩以及他的同学们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和最大的恶魔头伏地魔做斗争最后取得胜利的故事。伏地魔不但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还妄想统治世界,他在魔法世界有很多追随者——食死徒。食死徒在伏地魔第一次失败后,又帮助他复活并追随他迫害哈利等人。但是哈利在好朋友、同学、老师们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破坏了伏地魔的阴谋诡计。虽然哈利也受到了打击,失去了教父小天郎星和他最敬爱的校长邓不利多教授,但哈利和朋友们振作起来,始终没有放弃公平和正义,没有放弃和恶势力斗争的勇气,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让大家都过上了幸福和平的日子。
我觉得伏地魔不应该有统治世界的想法,更不应该伤害无辜的魔法师和人们。如果世界和平,人们安居乐业,不是很好吗?做坏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最后伏地魔的下场就是这样。只有做好人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内心的安宁。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坚韧,永不放弃。
我觉得哈利波特这本书非常好看,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也可以看一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哈利波特的书,在这里和大家分享。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和他的朋友一起逃亡在外。
这是因为他们的学校被伏地魔控制了,连魔法部也是。还讲了哈利波特怎样除了伏地魔。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最感动的那部分是,全体师生一起来抵抗伏地魔的那部分最为感动。因为虽然他们都打不过伏地魔,但是他们也勇敢的站出来战斗。体现了他们为了自己的母校牺牲也在所不辞,所以我觉得这部分最感人。
我的感受是虽然伏地魔占领了重要的建筑物,但在邓不利多校长死前在学校内部,组织了一支邓不利多军。即使伏地魔占领了学校也得不到师生的认同,这也没用。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在平常的生活中一定要有勇敢、不服输的精神。
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冷静的去处理,不要慌因为那样会使错误更大。使我想起了现在在北京举行的残奥运动会里的,残疾人运动员意志是多么坚定,要经过天长日久的训练,这简直是对肉体的磨练。他们在比赛中也需要智慧来战胜对手,在付出这么多汗水后,才能赢得比赛的胜利。我觉得在成功的背后一定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正如古人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6
相信大家都有看过哈地波特,但不知各位有无读过,最近我迷上哈利波特,常常往图书馆跑看看,有没有他的踪影。经过长期的奋斗,终於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成功的看完五本的前四集,不过真的好可惜最后一集一直有人借阅。
这四本我最喜欢的就是「火杯的考验」,内容新奇又好玩,剧情高潮迭起,生动活泼,描述哈利幸运成为「巫师法大赛」的第四位参赛者并经历三项困难重重充满危险的艰钜任务,又被仇人佛地魔的仆人盯上,让他魔法学校的日子更加难过,精神差点崩溃。幸好有好友妙丽荣恩的鼎力相助以及自己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终於突破困难成功的完成三项可能会致命的危险任务。
看了这麼多本书。使我不禁怀疑作者到底花多少时间多少心血来写这麼精采有趣的小说啊!如果换成了我就算一个世纪也写不完!我以后要好好的多看点有用书,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知识,也可以训练写作文的能力,是一个的'好办法。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7
“哈利死了,但他并没有离去,他是为我们而死的,他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系列的最后一部,讲述了本该完成学业的哈利为了完成邓不利多的遗愿,与罗恩、赫敏一边躲避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围追堵截,一边摧毁魂器。在最后的决战中击败伏地魔,一举获得胜利的故事。在故事阅读的过程中,让我仿佛也随着哈利,走进了那个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中去。
在书中,主人公哈利曾面临过一次艰难的选择:到伏地魔面前英勇赴死,还是从战场中逃之夭夭,进而苟且偷生。这个选择,是死与生的选择,是为大众或为小我的选择。这选择不单单关于是他自己的生命,也与所有反抗伏地魔的人的性命关联。倘若那时哈利就选择了逃避,那么,他以后还有勇气去面对他的宿敌——伏地魔吗?所以,波特毅然选择像个英雄一样牺牲。很多人会疑惑;难道波特就不怕死吗?不,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只不过是因为他为了大家,战胜了恐惧,想象文中说的那样:最后一步是成为死神的主人。
从故事缓过神。我们再看看现实中。在二十世纪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的代表就是伏地魔这类人中的代表,自诩知已是最高贵的种族,想要把其他种族赶尽杀绝。然而善恶总是相对的,有恶就会有善。这时,革命主义的烈士们总是先身士卒,如同纳威说的那样,为大众而死,他们会永远活在我们心里,时至今日,烈士纪念馆也依然能看见到这些英雄们。
恍惚中,我仿佛看见太阳在雷格沃茨上空冉冉升起,礼堂是洋溢着生命与光明,也有人们哀掉和欢庆,悲伤和喜悦的情感,哈利疲惫地坐在他们中间,露出会心一笑……
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书笔记800字
“魔法”听起来给我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这一词除了在什么特定的主题下通常是不会出现在人们的耳中。有这样一个世界,干着与我们不一样的事,说着与我们不一样的话,魔法与他们息息相关。他们有着自己的体系,有自己的法律、学校、习俗、军事、政府等。尽管都活在地球上,但我们丝毫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魔法”在他们的世界里是用的最多的一个词,我们暂且称它为“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是书中的主人公,罗恩和赫敏是哈利的朋友。伏地魔是一个恐怖到连他的名字都不敢说的反派,人们称为“神秘人”,据说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是他唯一怕的人。
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不知不觉度过了六年的时光。但是到了第七年他决定不读了,他要寻找魂器并毁灭它们,最终消灭伏地魔,拯救魔法世界。由于黑势力不断扩张,这一路上也是充满了艰辛和危险,搞不好就会丢掉小命。当然,他们肯定成功了。这是必然的结果,并不是因为他是主角,从书中的很多信息也可以断定。虽然他们这一路上是屡战屡败,并没有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胜利。但是最后与他决战的时候他还是赢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8
他总是被人误解,但他坚持着,依然在不解和厌恶中执着的做着只有他自己明白的事情。
他擅长制作迷惑人心的魔药,他精通大脑封闭术,他有着巫师界人人羡慕的本领。可是他却将自己的爱紧紧地裹在心里,封闭在内心深处,无人能窥,即使是伏地魔。
他孤僻,他不以为然,在他眼里,爱很沉重。
他高傲,他脆弱,他甚至无法接受哈利的眼睛。
但,他却在保护着,保护着那些恨他的人,就算丢掉性命,也义无反顾。
然而,他给世界的记忆,只是一个远去的背影,隐藏在处于矛盾边缘的角落。
西弗勒斯.斯内普,一个用冷漠把自己裹起来的人,一个被爱遗弃却用灵魂承诺的英雄,
从刚开始,他就不招人喜欢,他猜忌,孤傲,苛刻,百般刁难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甚至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罪恶——杀死了那位受人敬仰的校长。但是,当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之时,他获得了人们的敬重,那本该属于他的敬重。
他的一生,所伴随的不是赞美,不是荣誉,不是地位,甚至连普通人都享有的公正评价也没有,他用黑色长袍紧紧地裹住自己,同时将那些本该属于他的光环,吸入黑暗之中。可只有他,才能理解邓布利多的决定,只有他,才有把自己往深渊推的勇气。他厌恶那个方法,厌恶。邓布利多不想让马尔福的灵魂堕落,那,他的灵魂谁来保护?
在很多人眼中,他是个懦夫。在食死徒眼中,当伏地魔垮台时,他销声匿迹了十几年;在凤凰社成员眼中,他是个墙头草,两边倒,他们不信任他。在哈利和他朋友眼中,他背叛了整个霍格沃茨。于是,他被排斥在所有群体外。只有邓布利多才会信任他。所以,当哈利面对那被黑色覆盖的背影,愤怒地喊懦夫时,他咆哮道“我不是懦夫!别叫我懦夫!”可是,只有他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因为,他舍弃了荣誉,舍弃了信任,舍弃了快乐,舍弃了幸福,舍弃了一切的.一切。他背负着所有人的唾弃,独自去承担所有的罪恶,只为让心底的那份爱能永存世间。
也许我们习惯于表现在外的爱。所以,当斯内普在狼人面前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三个孩子时,我们忽略了那份真实存在的保护。
他付出了太多,太沉重了,而回报以之的,却少的可怜,但他珍惜这一切。
他是自私的。直到死,他才肯拿出那段记忆。
他是吝啬的。他不肯与人分享他的忧伤,不愿让人们看到他的泪水。
他是苛刻的。即便是给予,也不允许他人觉得丝毫温暖。
他不是勇敢的人,他在自己的袍子里隐藏了太久太久。
世界对他来说,是阴冷的。在沉默中,他用灵魂履行着自己的承诺。
然而,他终将不用隐藏自己了,终将可以卸下那个沉重的包袱,飘然而去。可是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我想我会来到他的墓前,轻轻地称他一声教授,那个孤独,执着,封闭自己内心的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是他,用灵魂履行了最后的承诺。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9
迎来十七岁生日的哈利波特,将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但欢喜之余,邪恶的伏地魔带领食死徒大军卷土重来,统治了半个魔法世界,战争和恐惧的阴霾笼罩大地。年纪轻轻的哈特肩负抗争的命运。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决中,哈利将生死置之度外,在亲友的帮助下成功击败伏地魔。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是人生命归宿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你生前的所作所为。正如哈利·波特的父母,他们为了保护哈利·波特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孩子好好的活着,他们死而无怨。还有疯眼汉、凤凰社成员,千千万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不,他们是怕死,但为了保护哈利·波特,保护魔法学校,保护更多的没有反抗能力的麻年爪们,面向死亡,他们没有任何恐惧。
波特之“死”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流泪,为他号啕大哭,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付出年轻的生命?人们支持他,同情他,哪怕失败也要陪伴他到最后的最后。而对伏地魔的表现则迥然不同,当波特“复活”时,大批食死徒离他逃去,被他迫害而战斗的魔兽也在最后正义与邪恶的决择中离他而去。他死后,得不到人们丝毫同情。
每当我看到大街上走满了送葬的人,心中就心潮腾涌:人本来就是一死,死亡只是人生命中的另一归宿,是人生存的另一种境界,虽然我们见不到亲友熟悉的面孔,但只要他能活在我们心中就永远的知足了,何必将金钱白白浪费呢?
人固有一死,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心中。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份爱与生活无处不在。在这面的神圣的镜前,他们自由的交流,坦诚而又纯真。这就是朋友的安慰,尽管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简短篇10
这是一本旧书。虽然老了,但名气不小。
回忆起它的名字《哈利波特》,回忆起它的名声,它一创立就一炮而红。
好的。说到它的内容,它意味着。在英国的一个普通家庭里,住着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看起来很普通,有着不寻常的背景。事实上,他是个巫师。(省略了太多内容)
今天拿起手中的书,回味很深。从这本书里,我意识到“友谊、爱情、团结、友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在幻想,我是巫师吗,可以去霍格沃茨吗?我还幻想如果我是巫师,我会和伏地魔竞争吗?其实!我没有这个胆量。总之,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感受现场,回味无穷,内容就不提了。想象力很丰富,以后想写这样的书。同时也提醒我,做英雄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往往是致命的。看看哈利波特,他在艰难的生活中活了很多次,再看看我们的一生,过着“张口拿食物,伸手拿衣服”的生活。
所以!我通常想知道为什么我们作为人类的命运如此不同。最后我想出了答案,那就是努力。你努力过好生活,不努力就不会有好生活。看哈利波特多努力!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这真是一本好书。他总是提醒我要努力,不要懒惰。我喜欢这本书《哈利波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