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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心得是一种对自己经历和感受的总结和反思,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和技能,也可以为未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和借鉴。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篇1

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毛泽东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篇2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篇3

《红楼梦》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我在第一次阅读时,的确也被他们的爱情故事吸引。我再次阅读的时候,觉得王熙凤别有一番风味。

首先是“辣”得能干。王熙凤是贾琏的妻子,王夫人的内侄女。长着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她精明能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力大管家。她有着“凤辣子”的绰号,她做事心狠手辣,对待下人们的惩罚,那真是让人看着也揪心。就如,她对待给贾二爷望风的那丫头,喝命要拿绳子鞭子把那眼里没有主人的小蹄子打烂了,而且威吓她说要用烧红的烙铁烙嘴,要用刀子来割肉,而且当即就拔下簪子戳小丫头的嘴。还有一次在清虚观时,一个道士无意中冒撞到王熙凤,她扬手一巴掌打得那个小道士站都站不住了。在这种地方,王熙凤的出手之重、之狠、之快,是名副其实的“辣手”。如果没有这“辣手”,大观园可能早就成废墟了。

其次是“辣”得有度。我从书中看到她的另一面,她更像心理学家,非常善于察言观色,辨风测向,对待不同的人,凤姐有不同的语言。举一个熟悉的例子,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来打抽丰,凤姐是怎样对待刘姥姥的呢?她揣摩对方的身份,彼此的关系。刘姥姥是一个年高秋古的农村老太太,她跟贾府并不沾亲带故,不过是偶尔来走动,但也不能够怠慢。凤姐懂得尊重他人,不愿意丢贾府脸,说:“我年轻,不大认得,也不知是什么辈数,不敢称呼。”“亲戚之间,原本就该有个照应才是,你又是第一次开口,不好叫你空手回去,如果你不嫌少,这二十两银子你暂且拿去。”她这一善举正体现了“予人方便,予己方便”这一实在道理。正因为有凤姐这样的“辣”管家,贾府才呈现“相安无事”。

再次是“辣”得有规。凤姐也是一个针对弊端能及时处理的人。贾府那么大的一个家,下人又那么多,有时真有人从中偷奸耍滑,凤姐针对这一点,立下了规矩,奖罚分明,以首犯为主。凤姐曾训斥过来升的媳妇,“既然托了我,我就说不得你们嫌了,我可比不上你们奶奶好性子,由着你们去。再不要说你们,这府里原是这样的话,如今要依着我,行,错我半点儿,管不得谁是有脸没脸的,一例现清白处理。”这话说明了凤姐处理事情时在规矩面前人人平等的一面,这样让人说不出毛病,而且也作为警告,别想仗着谁撑腰不把规矩放在眼前。这规矩让凤姐撑起了就要垮倒的大观园。

王熙凤在她“辣”的性格下,也露出了“贪”的本性。凤姐的结局都是因为她的贪婪成性,要不,大观园还可以让她多撑一会呢。

想着凤姐的威风与悲剧,我佩服她那“辣”能力,叹息她为“贪”而毁亡。看着身边的人和事,我明白了:不管你多能干、多伟大,贪就可以毁掉你的一切!做人啊,踏踏实实是最重要的!

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篇4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篇5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题记

红楼梦一梦古往今来,赚得了多少叹息,多少惆怅,可是又有谁读懂了曹雪芹背后的凄凉 ,午夜梦回他是否会想起自己的年少,想起那大观园的喜怒哀乐,然后轻轻一声叹息,面上平静如初,实则内心百般波澜。

有友人问我,在这本书中 你认为曹雪芹更偏爱林黛玉还是薛宝钗?我轻笑不语,其实无论是黛玉还是宝钗都不过是那颗顽石命中的一片浮云,片刻间便烟消云散,干净的不留下一丝痕迹,无论当初发生了什么,都是对的,可如果一旦结束便真的是结束了。

都说红楼梦最著名的便是那一首“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是呀!全书写的都是荒.唐的言辞,却浸透了作者辛酸的眼泪!都说作者迷恋儿女痴情,可又有谁能真正理解书中的意味?“荒.唐”不仅指作者在书中引出了“炼石补天”“青埂峰”等荒.唐故事,而是指出全书描写的当时社会的腐朽,残酷,互相倾轧以至于走向灭亡的道路。这书不仅是曹雪芹对而是生活的迫忆,更是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讽刺,“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作者借顽石说自己不能匡时济世,被弃置世间,半生潦倒,一事无成,所谓无才,貌似自惭,实则自负,是作者愤激之言,是一种“缚将奇士做诗人”的慷慨;以顽石为喻,表现自己不肯随世俗 同流合污的傲骨,作者把那块石头称为“顽石”也大有深意。顽石的特点便是棱角分明,执拗死硬,毫不通融。人如果具备这种品格就必然同当时那个黑暗卑劣的社会不相融,那这个社会就一定会排斥他。作者自己深深懂得他绝不是为了给世人消愁,解闷儿来写这部书的,而是把自己一生“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经历,加以艺术的概括和提炼。塑造了众多类型的人物,来表明他对人性和社会的认识,寄托他难以言语的感慨,既是赞歌,又是悲歌挽歌。

作者是以泪和墨写下这本书。作者担心他这部呕心沥血之作不被后人理解,预料到有人会嘲笑他愚痴。百年后世人对红楼梦可谓是褒贬不一,鲁迅先生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可是无论怎样,认识任何一个事物都必须要有辩证统一的眼光,坚持一分为二,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但《红楼梦》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红楼梦一千字心得体会篇6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

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

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

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

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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