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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感悟读书笔记

时间: 新华 笔记

写读书笔记需要坚持写作,不断地记录、整理、归纳、积累和结合个人经历和实践。心得感悟读书笔记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心得感悟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1

最近,我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文章,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罗莎林怨自己的母亲没有好工作单位,只是一个清洁工。10月底,母亲因工作出色,休假一周,她决定带女儿去雪地里玩,也拉近一下母女俩的关系,哪知,她们在雪地中因贪玩而迷路,粗心的救援人员没有发现母女俩,因为母女俩穿的羽绒服与雪的颜色接近,这时罗莎林又饿又渴,竟昏了过去,当她醒来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土石割破自己的动脉,爬出十几米外,留下一条血痕,正是这条血痕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看完这个故事,我泪眼模糊,用血书写的爱深深震撼了我。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给予我的那挚真无私的爱。那是我7岁的事情了,记得我那时我特别想吃红烧肉。妈妈当时感冒发烧躺在床上,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一点都不知道痛惜妈妈,哭着跟妈妈要吃。妈妈望了望我说:“既然你这么想吃,妈妈就上街买回来烧吧”。说完,一手抱着头,一手扶着墙,骑车去买了。等她买完肉,推着车回来,我发现她的腿一瘸一瘸的,我追问她是怎么回事,她支支吾吾的说:“外面雨下大了,路滑,我骑得太快了,摔了几跤。”我肯定妈妈跌伤了,掀起她的裤脚一看,好大的口子,还在流血,我的眼泪禁不住往下流。妈妈摸摸我的头说:“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说完又忙着去烧肉了。

母爱是无私的,让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母亲,是她们孕育了我们,是她们无私的奉献使我们茁壮成长。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2

刚开始时,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感觉到了这本书的分量,当我通读全书之后我渐渐了解,方似乎比较刻板,或许就是指的是做人的正气和优秀的品质,而圆则更加有流动性,就是处世老练,圆通,善于使用技巧的方面。

我的某些的思想观念也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作者的许多想法是我们曾经在生活中遇到,但又错过了的总结,因为阅历和思想高度的问题,我们往往刚刚涉及到生活的本质,变放弃了进一步挖下去,而作者则替我们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总结。

文中有这么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要想事情变得更好,先让自己变得更好成功不是追求得来的,而是被改变后的自己主动吸引来的。”“如果你对现在的生活不满,觉得自己不快乐、不幸福、不成功,想改变现时的状况,其实你完全可以做得到,你是你自己的主人,只要你改变你的思想,用另一种眼光看问题,你就能改变这一切。”“我们很难改变别人,我们只能通过改变自己来影响别人;我们更不要抱怨别人,我们只有通过让自己变得更杰出来征服别人。”的确,在生活当中,每每遇到事情时,我们都希望是别人改变来顺应我们自己,却从未想过这样只会伤害到彼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改变自己,以使得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感到快乐。

“你觉得自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你就会变成有价值的人,做有价值的事。自信会使你创造奇迹,古往今来,每一个伟大的人在其生活和事业中,无不是以坚强的自信为其先导。只有相信自己,才能激发进取的勇气,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快乐,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自身的潜力。信心会为你带来活力,焕发光彩,使你的谈吐洒脱、大度,产生一种不知不觉中感染人的魅力;而丧失信心,会使你显得暗淡,不能充分发挥水平。”的确,如果我们没有战胜困难的自信,我们终究会被打败;如果我们没有成功的自信,我们很难有勇气坚持前行。怀着一颗自信的心,我们才能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

书中的有些语句像指明灯一样照耀着我们的生活,往往在很多时候都被忽略,其实如果当我们在迷茫的时候想起作者的教导,我们的思维应该会变得明朗一些。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3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也像高尔基一样爱书籍。

我刚健的书柜上陈列这许多大大小小的书籍,基本都读过了。比如:《简爱》《老人与海》都看过了。还觉得意犹未尽,又把妈妈的书胡乱的看了一遍。

我喜欢在网上看书。因为网上的书不尽全,还能够评价。我隔半个小时就在网上买了七八本书。这不,因为爸爸没有按时将书送回家,我任性了一次。由此可见,我十分爱书。

我像许多文学家一样热爱书籍,还把读书视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读了《一年级的小豌豆》的29章《下一班飞机》,小豌豆的妈妈说:“那个穿羽绒服的人将要去现在是冬天的国家,而那个穿真丝裙的人将要去现在是夏天的国家。”我第一次坐飞机我都忘了,我那时才1岁9个月,从西安到广州。

2012年夏天,我坐了很多次飞机,机场的人很多,人来人往的,妈妈还在机场的商店里给我买过一个背包。我喜欢坐飞机,一会就能到另一个地方。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5

人们常说“不到长城非好汉”,一放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就来到了北京,登上了长城,体验了一回当好汉的滋味。

那天清晨,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坐车来到了八达岭长城脚下。抬头仰望:长城,好似一条巨龙盘旋在崇山峻岭之中;又如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静静地守卫着祖国大地。如织的游人缓缓前行,与巍峨的长城相比,显得是那样渺小。

我们迫不及待地加入了登长城的队伍。山路时而平坦,时而坎坷。坎坷时,每走一步,都要花很大的力气。渐渐地,我感觉双脚越来越不听使唤,脚步也越来越沉重。我咬牙坚持着,一步一步向上攀登,终于来到了一个烽火台上。踏着脚下平整的青石砖,抚摸着被岁月侵蚀的城墙,沐浴着习习的山风,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幅震撼人心的画面:在这险要的地势上,我们的祖先正肩挑手扛,把这一块块沉重的砖石运上山来,筑起这磅礴的气势;匈奴来袭,霎时,一个个垛口狼烟四起,一支支弓箭从这里射出,一场腥风血雨就此拉开……

时间在我的思绪中悄然飞逝,直到耳边传来了爸爸的呼唤:“走了,我们要跟上队伍下山了。”我这才回过神来,跟着大家下山。再次抬头仰望游龙一样匍匐于连绵不断的山脊上的长城,我的心中充满着无比的自豪。长城,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史诗,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象征。昨天,祖先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建起了这伟大的工程;今天,我会努力学习,克服各种困难,迎接各种挑战;明天,我会尽我所能,筑起我们心中的长城——一个更加强盛、伟大的祖国!到那时,我将会是一个真正的好汉!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6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列宁也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不管怎么说,这些名人名言都充分表现了书对人类的重要性。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作为我们小学生,更应多读些有益的书籍,这样不但可以让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而且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籍,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改造灵魂的工具,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读书,能使人愉快,使人聪明,鼓舞人的思想感情去爱人类,爱和平。

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

为了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人们渴求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生产力。只有知识才能构成巨大的财富源泉,既使土地获得丰收,又使文化繁荣昌盛。

努力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好读书的人们,让我们一起读好书吧!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7

在我读过的书中,《苦儿流浪记》是我最喜欢书之一,起初,我并不太喜欢看这本书,但是不一会儿我就被书中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雷米生活在巴伯汉妈妈的家里,巴伯汉妈妈对他很好。雷米八岁那年,他的爸爸因为受了伤不能去工作从巴黎回来了。雷米从父亲口中得知自己是个养子,雷米伤心不已。由于家里没钱,养父把他租给了流浪艺人维达理,跟着这个班子开始了流浪生涯。不久主人不幸入狱,他只好和四只动物艰难度日。在这期间,他遇见了母亲和弟弟,却并不知情。离开母亲后,三只动物陆续惨遭不幸,主人也失去了性命。雷米被一位花匠收留后,花匠一家又遭遇天灾,他只好再去流浪。他从矿难中幸存下来后又到了假父母手中……

我佩服雷米那种不怕挫折的精神和勇气。读完这本书后,我终于深刻的理解了“不见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句话的意思。

想想雷米,再想想自己,我很惭愧。有时我做作业时遇到了难题,没怎么想就去问姐姐。经姐姐讲解后,才觉得那道题很简单。比起雷米,我差远了。

以后,我一定要学习雷米!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8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的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洲。这首懵懂的年代就已经熟记于心的古诗好不容易故地重游。却有着异样的感觉!

初开始上学便得到了一本《新编千家诗》。当时无意中翻看到这首诗的时候感觉那种情景被渲染的挺美的。书中速描的图画加上似懂非懂的模糊认识就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人影来去晃动。杯盘狼籍罗列。轻歌漫舞频频。如果置身其中就能感受到一派繁忙景象。令人陶醉其中但愿长醉不复醒。可是伴随着认识的逐年加深。明白了很多还不被鲜为人知的史料内幕。南宋王朝偏安一隅在半壁江山被蒙古骑兵踏在脚下时想到的不是奋起抵抗。而是依旧过着骄奢靡散的沉沦生活。历史是不容欺骗的。伯颜入主中原时期。挥戈难下。且战且进。势如破竹。不可一世。长躯直入可以说没遇到绝对优势的兵力抵抗。这大概也就是世事轮回的自然法则。新事物必将取代旧事物。新朝代必将接替旧政权。这更是历史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事实。天下形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早有定论。王朝濒临覆灭预示着气数已荆明君能人将在酝酿中诞生。想宋王朝在外患的挟持下风雨飘摇的隐忍勾存了数百年在世界历史上也算得上是个奇迹。一个个城下之盟使宋颜面无存。凭借着沃野千里。物产富饶。一味的赔偿维持着要不活的统治。辽。西夏。金。几乎肆意侵犯中原大地。尤其北宋时期金俘虏徽宗钦宗。继而南宋建立。历史之所以耐人寻味就在于它存在着让人遗憾的谎言。岳飞。岳元帅的出现让许多爱国的志士仁人看到了希望。可风波亭那惨烈的一幕让人对国家的前途感到渺茫。如果岳飞能一直北上捣毁金人的老巢的话。我们现在的生存境遇就会因为一环扣一环的作用而改变。所有的设想梦想都被十二面金牌搬师令泼灭。秦岭--大散关为界。千里沃土。亿万良田陷入敌手。强中自有强中手。金宋终为蒙古所灭。当蒙古数万铁蹄踏入中土时间宋根本无力抵挡。安逸的生活让他们忘乎所以。兵败如山倒。不战自溃。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9

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当属简·爱幼年时的第一次反抗了。展现了主人公简·爱强烈的自尊心和其异于常人的性格。

双亲的早逝对于简·爱来说已经够不幸的了,而在盖羨海德府的生活更是让她幼小的心灵再次受到创伤。里德舅妈的漠不关心,表兄的恶语相向和暴力让她承受了太多的痛苦,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已知的亲戚只有这一家呢?她默默地受着这一切,直到舅妈将其锁在红屋子中。她被视觉幻想吓得晕了过去,可舅妈仍坐视不理,还用蛮力将她重又推进屋内。于她而言,红屋子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她想摆脱它,却无奈势单力薄。

简·爱看透了这冷酷无情的一家人,开始用自己的言语反抗,她用言行来表达自己对这一家人的憎恶,她要让盖羡海德府的这一家人都知道:人人生而平等,没有谁是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

那一刻的她真正地长大了,她已有能力同那些蔑视别人的人斗争,这也是她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

今天我读了一本外国的名著《简爱》。简爱的父母在一个月里因病相继去世,幼小的她被送寄养在舅妈家李,尽受了歧视。后来简爱被送到了孤儿院,受到了八年的教育,过得也很艰苦。最后,当上教师的她和桑菲尔德庄园主人罗切斯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这本外国文学名著,它塑造了一个对于爱情,生活,社会以及敢于斗争,敢于争取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是一个外表看似柔弱而内心刚强坚韧的女子,她打动了成千上万的读者。

我很佩服简爱,她在那么困难的环境下,也可以生活,何况是我们呢!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她让我知道一个人在生活上不可以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理想,应该像简爱一样敢于斗争。

简爱的成长历程,苦难和不平相伴。她从小失去双亲,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舅妈自私地把她当成包袱,对自己的儿女宠爱有加,对她肆意虐待,小小年纪的她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比她大四岁的表兄约翰。里德谩骂她,殴打她,舅妈里德太太厌恶她,责罚她。

但是孩童时期的简爱是倔强的,她并不屈服于里德太太的淫威,而是处处显示出自己独立的反抗个性,如在忍无可忍的情境下,和欺负她比她大四岁的约翰。里德对打,当然其结果遭到里德太太更疯狂的报复,把她一个人单独关在阴暗的红房子里,使她心灵上造成严重创伤。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10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心得感悟读书笔记篇1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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